“松海奖”评审办法
奖项
|
奖励对象
|
奖励标准
|
申请条件
|
评选程序
|
年度教师奖
|
在编专任教师、辅导员
|
设八位获奖人,每人奖金3千元,其中辅导员比例为15%~30%
|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关心学生,爱护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专任教师未出现教学事故;辅导员坚持值班制度,无值班期间不在岗的记录,所带班级学生未发生群体事件或恶性突发事件。
(3)专任教师治学严谨,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辅导员业务熟练,业绩突出。
(4)上年度年终考核为“优秀”。
除以上基本条件以外,申请者最好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获得我院举办的讲课比赛一等奖的专任教师。
(2)最近连续两个学期网上评教获得本教学单位前三名的专任教师。
(3)上年度获得省、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专任教师。
(4)上年度主编教材获评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的专任教师(为第一完成作者)。
(5)上年度所带班级学生的到课率、考证考级通过率在系部总排名前三名之内,就业率高于学院平均水平的辅导员。
(6)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中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并取得较为突出的理论或实践成果,上年度至少有1篇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在公开刊物上或者学院学报上发表的辅导员。
|
每年3月由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院系(部)推荐并经人力资源部、教务科研部、全人发展教育中心审核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获奖教职工名单并公示一周。
|
年度管理奖
|
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
|
设八位获奖人,每人奖金3千元,其中教辅人员比例为15%~30%
|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2)业务熟练,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有奉献精神,领导、师生满意度高。
(3)工作态度勤恳细致,工作责任心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重大场合、重要任务不出差错,不犯同样的错误。
(4)上年度年终考核为“优秀”。
除以上基本条件以外,申请者最好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乐于分享,开放学习,勇于互助,团队协作性强的。
(2)工作有创新精神,积极为部门工作和学院发展建言献策的。
(3)上年度在校内外刊物上发表工作论文或起草规划性文件的。
|
年度服务奖
|
保卫人员、后勤人员
|
设四位获奖人,每人奖金3千元
|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务意识强,深受师生好评。
(2)业务熟练,成绩突出,有典型事迹。
(3)工作中有创新思维,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敢于担当。
|
年度优秀学生奖
|
在校学生
|
设二十位获奖人,每人奖金3千元
|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勤勉朴实。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学院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门门及格。
除以上基本条件以外,申请者最好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勤奋好学,成绩优异,上年度被评为优秀学生,上一学年度全部成绩合格且学习成绩名列各专业前10名的。
(2)上一学年度全部成绩合格,上年度在武汉学院或社会上有乐于助人、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或其它反应社会优序良俗行为,并被省级以上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报道,为学院争得荣誉的。
(3)热心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经历丰富,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
(4)上年度获得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奖励前两名,或获得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奖励前三名的。
(5)上年度有公开论文发表,或参加相关课题研究并有研究成果或专利发明的。
|
每年3月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院系推荐并经教务科研部、全人发展教育中心审核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一周。
|
特别说明:
(1)“松海奖”每年3~6月份评选、发放,用于奖励上年度内在武汉学院工作和学习中表现良好、有职业道德的教职工及具有优秀思想道德品质的学生。
(2)凡已获得其它基金奖励(如“陈一丹奖”)的,不具有申请“松海奖”的资格。